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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6日

    

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召开设施农用地排查整改工作推进会

发布单位:自然资源局 发布人:刘仙梅 发布时间:2026-02-24 点击量:30

为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牧厅关于开展设施农用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25〕334号)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部署,1月28日,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设施农用地排查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全旗设施农用地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深化,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会议由局负责人主持,各分管领导、相关股室及苏木镇执法工作组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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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全体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违法用地“大起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排查整改工作的核心要求。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全旗设施农用地排查初步结果展开深入研讨,重点聚焦备案管理不规范、上图入库不及时、监管系统填报不标准、土地用途与变更调查信息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全面分析当前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明确了排查整改任务的紧迫性与艰巨性。

会议指出,设施农用地是支撑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其规范管理直接关系到耕地保护红线不突破、粮食安全底线守得住、生态安全屏障筑得牢。全局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遏制设施农用地领域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持续推动设施农用地管理向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方向迈进。

会议强调,一是要全面深化排查摸底,各苏木镇执法工作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恪守“谁排查、谁负责”原则,逐地块、逐项目开展排查,建立“一项目一台账”,确保排查底数清晰、情况明了、数据精准,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二是要分类推进从严整改,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精准区分性质、科学分类处置,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具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严格实行“销号制”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三是要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持常态化监管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每月开展全覆盖巡查,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查处,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从源头上防范设施农用地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