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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7日

    

司法局党总支及下设党支部成员工作 分工及职责

发布单位:司法局 发布人:王培瑾 发布时间:2026-05-06 点击量:48

 一、支部成员及分工

总支部成员

王宇光  书   记   全面负责党总支工作

蔡长春   副书记   负责党总支工作

兰  芳  组织委员  负责组织工作

孟海龙  宣传委员  负责宣传工作

高  莉  统战委员  负责统战工作

机关支部成员

蔡长春  书    记   全面负责机关支部工作

兰  芳  组织委员  负责组织工作

杜  凯  纪检委员  负责纪律检查工作

杨  瑞  宣传委员  负责宣传工作

李  蕊  统战委员 负责统战工作

退休党支部

哈斯塔娜  支部书记  全面负责支部工作

王  岗    组织委员  负责组织工作

律师党支部

高浩东    支部书记  全面负责支部工作

 二、支部成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学校实际,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做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针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及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4)经常同行政以及工会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时组织支部委员学习, 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会同宣传委员提出组织生活。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三)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分管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内法规、党风党纪的教育。
   (2)检查本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3)研究本单位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支部委员会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4)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委反映本单位党员遵纪守法状况。
   (5)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和群众的申诉和控告,并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6)对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考察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四)党支部宣传委员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本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2)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以及文化业务知识。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做好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和推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学习和体育活动。

(五)党支部统战委员

党支部统战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统战工作,其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积极性。

(2)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对他们的安排、适用和培养工作。

(3)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4)具体抓好统战政策的落实,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组织汇报本支部统战工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