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集中交流研讨
5月29日上午,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集中交流研讨。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维强主持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和实践》等内容,并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总开关”。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探索与实践,系统回答了“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根本问题。在学习教育纵深推进的关键节点,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探索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与实践要求,将其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要牢牢把握“以民为本、为民造福”的根本立场,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要牢牢把握“胸怀大局、服务发展”的使命担当,全力服务中心工作,持续打造“法护平安”领先地、“法优营商”标杆地。要牢牢把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促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实质化、法治化。要牢牢把握“干净干事、担当干事”的底线要求,严守廉洁司法底线,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会议要求,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要持续深化问题整改,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整改整治见底见效。要加强工作统筹,将学习教育与抓好执法办案、推进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以审判质效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检验学习成效,为乌拉特中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