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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3日

    

乌拉特中旗民政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学习

发布单位:民政局 发布人:杨晓玲 发布时间:2026-05-21 点击量:17

近日,民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学习。

会议集中学习法律重点条款,结合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窗口服务等民政业务,明确公文、公示标牌、群众接待的用语用字规范,要求工作人员坚持使用普通话、规范汉字。

此次学习进一步强化干部规范用字用语意识,下一步我局将常态化学习,把语言文字规范融入日常民生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