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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3日

    

中共乌拉特中旗委员会组织部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规定

发布单位:旗委组织部 发布人:马梓耀 发布时间:2026-04-28 点击量:5

第一条  根据巴彦淖尔市委,政府批准的《乌拉特中旗机构改革方案》和旗委办、政府办印发的《乌拉特中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乌拉特中旗委员会组织部(以下简称旗委组织部)是旗委主管组织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统一管理老干部工作、公务员工作和中共乌拉特中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加挂中共乌拉特中旗委员会老干部局、乌拉特中旗公务员局、中共乌拉特中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中共乌拉特中旗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牌子。

第三条  旗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部署要求。研究拟订全旗组织工作的政策制度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和指导全旗组织工作。

(二)围绕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指导全旗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拟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关政策规划制度。统筹推进农村牧区、街道社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领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全旗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三)负责全旗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研究提出旗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意见建议。负责旗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办理任免的审批。承办旗委管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等事宜。

(四)负责旗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旗委的有关决策部署在企业党组织的贯彻落实。

(五)研究拟订全旗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划制度。组织落实发观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负责旗委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分配到我旗选调生的培养管理工作。

(六)承担旗委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研究指导全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七)负责全旗党员、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对旗委管理干部、年轻干部和组工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和检查全旗党员、干部教育工作。

(八)负责全旗党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宏观指导,对旗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

(九)统一管理全旗公务员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公务员工作的具体政策、办法,研究拟订全旗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研究规划、协调和宏观指导,按权限负责公务员录用调配、职务职级、考核奖惩、培训聘任等工作。

(十)负责全旗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研究拟订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划制度。负责研究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做好党委联系专家工作。

(十一)统一管理全旗老干部工作。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旗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办法。指导老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组织引导老干部发挥作用,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负贵离退休于部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旗组织、干部、人才、公务员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全旗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全旗机关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督促考核,及时向旗委、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建议。

(十三)完成旗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旗委组织部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部机关政务工作,承担发文的审核、印制、备案工作。承担部主要领导文稿起草工作,承担协调部内综合文稿、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部内工作运转和重要会议、活动的综合协调,承担部机关机要保密、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印鉴文印、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部机关自身建设工作。负责部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承担部机关普法、综治、扶贫、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党风廉政等工作。牵头负责全旗组织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工作。承担全旗组织系统专网、部内局域网、互联网等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运维和安全保密防护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单其他工作。

(二)党建秘书室。负责落实旗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任务,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的各专项组及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向旗委常委会和党建领导小组报告党建工作情况等综合工作,协调做好考核指标体系的拟定和日常监控等。承担旗委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围绕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开展党的建设课题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统筹指导全旗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旗本级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统筹指导全旗科级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统筹指导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旗开展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统筹开展全旗党的建设督查指导工作,组建并管理全旗党建工作督导组。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一室。负责全旗党员队伍宏观管理和政策研究,指导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管理监督、党内表彰与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指导全旗各领域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旗各领域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规定及意见。负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指导全旗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维护和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全旗党内统计和业务指导工作,统筹全旗党内统计结果的分析研究和运用。负责全旗党员组织关系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党报党刊征订任务落实工作。

负责全旗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制度,指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旗直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和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全旗各级党的组织机构设置和隶属关系有关事宜。负责对全旗机关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督促考核,总结、宣传、推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组织二室。负责指导全旗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制度。指导苏木镇场、嘎查村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对组织生活和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并督促考核。推动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重点工作。总结、宣传、推广上述领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指导苏木镇场、嘎查村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嘎查村党的组织生活和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组织三室。负责全旗城镇社区党的组织建设和调查研究党组织建设情况,提出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的措施;负责指导城镇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队伍教育培训。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干部一室。负责全旗科级干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职务任免。负责各级党组设立和成员任免,负责全旗科级干部和党群部门科技以下干部调配。退休工作。协助处级以上干部办理退休,负责年轻干部、女少非干部选育用管工作。负责干部挂职锻炼、调训、借调,党群口部门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承担“12380”举报平台的值守及信访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协助旗委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领用、变更等)。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和移接交,公职人员涉企事项填报,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备案和清理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干部二室。负责全旗公务员职级晋升、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退休、转任、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做好全旗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生)考录、转正定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公务员(参公人员)信息系统录入、更新、统计工作。负责全旗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统筹做好全旗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旗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做好上级组织部门调训、培训学员选派工作;组织全旗县处级领导和党校教师开展线上培训;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次;做好上级组织部门调训县处级领导学时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县处级领导、科级领导、党群部门和公检法工作人员各类工资调整。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档案室。负责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研究拟订全旗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政策,负责全旗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旗委管理干部档案、公务员干部人事档案、旗直党群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及数字档案信息库管理。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考核室(旗委政府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旗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负责旗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结果运用等工作。负责市委委托旗委考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各目标考核组制定分解考核指标,做好指标设置、分解细化、权重赋分等工作,并对运行情况进行监控评价。负责对考评结果运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各考核对象年度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台账管理,并督促整改。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分新研判、研究解决。配合市委做好旗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负责考核工作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研究室。负责全旗组织工作重要政策制度的综合研究,对组织工作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做好宣传推广。负责指导全旗组织系统信息工作,承担向中组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市委报送信息工作。统筹指导全旗组织系统宣传工作(包括网络宣传),负责全旗组织工作宣传报道的组织策划,承担重要新闻稿件组织起草、审核把关等工作,配合上级组织部门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负责全旗组织系统信息员和网宣员队伍建设及业务培训工作。对接市部党员教育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广播电视栏目电视片制作、播出工作,组织制作全旗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典型事迹教育片相关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财务室。负责单位公务费、业务费请款和使用管理,党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依法合理组织收入,严格规定办理财务收支。负责单位日常经济业务的核算工作,规范财务审批手续,确保报销票据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按期报帐,帐目清晰。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部门预算执行,实时跟踪资金流向,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工作。负责按预决算制度编制年度部门预决算报表,实施及绩效评价工作。

负责本单位三公经费、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负责本单位一般性支出报送、会计账簿凭证档案整理、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按照绩效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绩效进行评估、目标、监控、自评等方面的填报。负责按相关要求办理本单位人员调动、退休、死亡及抚恤等相关财务手续。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人才室(旗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旗人才队伍建设的的宏观指导,研究拟订人才工作政策规划制度,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部门人才工作。负责旗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并协调落实全旗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研究推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专项活动。按规定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人才服务、评审表彰、宣传等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