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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情况。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情况。
1.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旗委各项工作要求情况。
2.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五大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情况。
3.贯彻落实旗委各项工作要求情况。
1.铸牢一条主线方面。将主线要求深度融入财政政策制定、资金配置、预算管理、绩效监督、服务保障全链条,以财政力量赋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政治引领、财政履职、民生保障、区域发展的有机统一,推动主线要求落地见效、融入日常。
2.在建设生态安全屏障方面。立足财政职能,以 “资金保障+政策引导+监管增效+机制创新” 为路径,将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等要求融入财政管理全链条,为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财政支撑。
3.在创建国家农牧业现代化示范区方面。以“一镇一品”为总体导向,以“三个着力点”和“五个关键环节”为主要任务,以“加工”和“品牌”为核心环节,发挥财政资金“精准投放、杠杆撬动、绩效约束、政策衔接”作用,将财政支持贯穿示范区创建全流程、各领域。
4.在建设向北开放桥头堡方面。围绕“5575”创建思路,立足财政职能定位,紧扣国家、自治区、市委、旗委向北开放战略部署,以“资金保障、政策引导、监管提质、协同赋能”为四大核心抓手,统筹财政资源、创新投入机制、优化服务保障,为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筑牢财政支撑。
5.在建设安全稳定屏障方面。围绕财政资金、网络信息、内控管理、应急处置、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闭环式的安全防护体系,为财政事业稳健运行与区域经济社会稳定筑牢根基。
6.统筹财政资源、创新投入机制、强化履职担当,推动财政工作与凝心聚力办好“两件大事”、落细“六大工程”、融入“五高五区”、全力推动旗域经济总体思路和“三四五”整体布局同频共振,以坚实财政支撑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7.重大财政决策方面。旗县2026年度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情况(简化公开,贴合基层群众理解);重大财政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如基层财政管理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等);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如乡村振兴、教育、医疗、民生保障等专项资金);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按规定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财政补贴政策、标准及申请流程。
8.财政重点项目方面。旗财政重点项目(如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立项、资金拨付、实施进度及绩效评价情况;政府采购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财政资金支持重点项目验收情况;基层财政所规范化建设项目推进情况。
9.财政监督管理方面。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及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基层财政资金使用、惠民政策落实等);财政违法行为查处结果(公开不含涉密信息的典型案例);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如干部离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基层财政所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及整改要求。
1.党员干部政治建设提升行动情况。
2.党组织建设提质升级行动情况。
3.作风建设提质增效行动情况。
4.“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
5.主题党日活动情况。
6.其他学习、培训、文体活动情况。
1.党支部基本情况。
2.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
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4.保障党员权利情况。
1.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2.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
2.加强廉政教育情况。
1.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情况。
2.关爱困难党员、帮扶贫困群众、群团工作情况。
1.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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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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